本报讯 (记者 任昱) 1月22日以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严厉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持续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力守护春节假期平安路。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研判分析,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督导检查等措施,以事故多发重点路段、旅游景区、城市及周边道路为重点,全面强化重点道路交通疏导管控,严管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日均投入警力1255人次,设立交通执勤点146个,截至2月1日,全市已累计查处醉驾违法犯罪行为44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663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5627起,全市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最大至45.45%,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伤亡事故保持零发生。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1月22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郭红波亲自安排部署“两节”期间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明确于2023年1月22日(正月初一)至2023年2月6日(正月十六)在全市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形成强大震慑,全力消除隐患风险。会后,各大队迅速做出了安排部署,细化了工作措施,最大限度的将警力下沉一线,积极开展整治工作。特别是1月22日晚,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红波,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刘亚楼亲临一线、亲自督导、亲自参战,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强化研判分析,开展统一行动。结合春节期间人员流动、节日习俗、民俗活动等特点,深入分析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进一步确定重点区域、道路、时段,做到科学灵活安排整治行动,提高执法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市交警支队组织各大队每日开展酒醉驾整治专项行动,紧盯夜间22时至次日2时、中午13时至16时两个重点时段,以城市餐饮、娱乐场所聚集地区、大型小区周边道路以及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和酒驾醉驾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为重点管控路段,以城市小型客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为重点车辆,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坚持“一车三查”,在检查酒驾醉驾的同时,同步查处超员、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带动提升路面整体管控效能。
强化宣传引导,形成震慑氛围。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理释法,以案说法,宣传法律法规,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餐桌、电梯、大堂等醒目位置粘贴提示警示标语,切实提高宣传提示的实效性。整治期间,各大队积极邀请媒体随警作战,现场曝光,并将近年来本地查处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途径和方式传播,讲危害、讲后果、讲责任,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用身边的事故事例教育身边的人,提高震慑度。
强化督导检查,坚持战果通报。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支队领导带队分别深入全市13个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与大队民警共同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力提升大队民辅警工作积极性,整治成效明显;同时采取每日一通报、每日一点评的方式,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等媒体公布13个县(市、区)酒醉驾查处情况,形成有力震慑。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启“白+黑”、定点+流动的模式,通过与公安局多警种横向联动,采取定点设卡、多点查处、机动巡逻、逢车必检等方式,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加大对辖区路面的管控,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春节期间(初一至初六),累计出动警力639人次,警车145辆次,查处酒驾违法109起,为群众平安过春节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取得了全吕梁排名第一的好成绩,切实为群众平安过春节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