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吕梁市场监督管理局、汾阳市场监督管理局、汾酒集团市场稽查中心联合对汾阳市酒类市场开展“傍名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误导宣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从3月20日至4月30日,重点查处酒类生产销售企业是否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行为,特别是擅自使用或变相使用汾酒系列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等行为;严查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未经汾酒集团授权许可,擅自悬挂“汾酒司徽”、“汾”字商标标识等行为以及仿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傍名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查伪造或者冒用认证认可等标志;严查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生产、销售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行为;严查特别是制造、销售、储存、运输假冒汾酒、杏花村、竹叶青等酒类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查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以及新闻报道形式发布酒类广告等违法行为;严查无照无证生产经营、使用非食品原料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生产酒类产品;严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严查未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建立进销货台账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汾阳市杏裕泉酒业有限公司、三志物流、山西杏花香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等地,通过查看酒类产品内外包装、防伪标识以及工作人员现场鉴定等方式,对各经营单位销售的杏花村汾酒系列商品的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及仿冒汾酒特有名称、包装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检查酒类产品经营单位17余家,查获涉嫌侵权白酒625箱。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及时封堵了售假源头,规范了酒类产品销售行为,增强了酒类经营户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促进了汾阳市酒类市场健康运营。(陈云)